2020年南宁市CPI同比小幅上涨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1-02-09 10:11:00|网络编辑:李惠惠

昨日,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发布2020年南宁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主要数据,数据显示,2020年南宁市CPI同比上涨2.3%,比全国指数低0.2个百分点,比全区指数低0.5个百分点,CPI所监测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三涨四降一平”态势,未出现异常波动。

从2020年各月CPI同比来看,受2019年翘尾因素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1—3月同比较高,4—7月仍然保持上涨趋势,但涨幅逐步缩小。至2020年下半年,由于翘尾因素逐步减弱,8—10月同比涨幅进一步回落,11月更是由上涨转为下降。为2009年11月以来CPI同比指数首次下降。

从各月CPI环比来看,1—2月受春节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环比涨幅较大,3—6月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工厂停工、学校停课、交通出行和文娱活动等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都受到巨大影响,CPI环比连续下降。7—9月,国内疫情好转,经济秩序逐步恢复,CPI也随之上涨。10月受到食品价格稳步回落影响与因假期上涨的其他商品及服务涨幅抵消而环比持平,11月食品价格继续拉动CPI下行,12月食品、居住价格上涨拉动CPI上行。

总体来看,2020年南宁市CPI总水平小幅上涨,在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变动较为明显的三大类分别是食品烟酒类价格、医疗保健价格、交通和通信价格。其中,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9.1%,是推动CPI上行的最主要原因,涨幅比2019年同期缩小0.4个百分点,拉动CPI总指数上涨约2.8个百分点。

医疗保健价格是推动CPI上行的次要原因,影响CPI总指数上涨约0.4个百分点,其中,医疗保健类下设的两个种类走势完全相反,医疗服务同比上涨8%,药品及医疗器具同比下降1.6%。此外,交通和通信价格受疫情影响降幅较大,下降4.8%,影响CPI总指数下降约0.5个百分点,其中交通类下降6.4%,通信类下降1.7%。(陈蕾 卿嵩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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