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健全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1-02-25 08:57:36|网络编辑:黄业钦

全国政协委员韦震玲:健全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问题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呈上升趋势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也引起了住桂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的关注。韦震玲认为,应该建立健全完善的专门学校工作机制、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等立法,以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有效开展教育矫治。

在去年5月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住桂全国政协委员、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韦震玲和其他3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了《关于健全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加强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提案,提出在修法中增加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矫治规定的相关立法建议,建议建立健全完善的专门学校工作机制、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等。

韦震玲:“近年来,未成年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犯罪低龄化、犯罪手段成人化趋势较为明显。依据刑法规定,一些未成年人虽有刑法规定的行为,但因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如何有效开展教育矫治,既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也是相关立法中的重点问题。所以我就提出了这个提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0年9月函复韦震玲委员称,提案中所提出的相关立法建议获采纳。去年8月,在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对专门教育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并对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置提出具体明确要求;进一步畅通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入专门学校的渠道,在完善原有入学程序的基础上,明确特定情形下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送入专门学校;改革完善收容教养制度,将收容教养制度相关措施纳入专门教育,通过专门学校解决执行场所问题,充分体现相关教育矫治措施‘提前干预、以教代刑’的特点;突出专门学校办学特色,对专门学校分级分类开展教育作出规定。去年12月下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韦震玲:“我本身就是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也是一位母亲。所以也比较关注如何正确引导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规范和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未来,我将继续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今年已是韦震玲第四次参加全国两会。2018-2020年两会,她共提交提案10件,均获立案,提交大会发言3篇,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建言献策。(记者 韦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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