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惩戒新规实施 在柳州引发不同反应

广西新闻|来源:南国今报2021-03-05 10:31:14|网络编辑:杨琪玉

老师重拾“戒尺” 家长学校怎么看

中小学教育惩戒新规实施,在柳州引发不同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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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则是为了让孩子们更好地成长。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巴方 摄

从今年3月开始,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正式实施。社会各界普遍认为这意味着“把戒尺还给老师”。

之所以有此一说,是因为此前有因惩戒违规学生,教师和学校被投诉的案例,所以让不少老师不敢管、懒得管。

如今新规出台,能否成为老师们教育学生的好帮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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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规则》重点说了啥

《规则》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根据程度轻重,《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

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惩戒措施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

较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生。惩戒措施包括德育工作负责人训导、承担校内公共服务、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和行为规则教育、被暂停或者限制参加游览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严重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且必须是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包括停课停学、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训诫、专门人员辅导矫治等。

但是,《规则》并不只是给老师权力,同时也划出了7条红线,明确禁止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不得因学业成绩而教育惩戒学生;不得因个人情绪、好恶实施或者选择性实施教育惩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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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支持但也有疑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规则》的施行,一些家长都已有所耳闻,但对具体内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如此,不少家长对于《规则》也是持支持态度的。

市民梁先生的女儿目前正在上小学三年级,在他的眼中,女儿就是个小小“女汉子”,需要老师多加管教。“我们小时候,爸妈把我们领到老师跟前都会说‘不听话你就随便打’。”梁先生说,他现在也想对老师说同样的话。因此,《规则》施行后,他希望老师可以放开手脚,大胆施教。

与此同时,对《规则》已经有较深了解的家长则表示,老师对于“度”的拿捏,仍是惩戒教育的关键。

市民韦女士说,她小的时候,曾经因为和同桌争一块橡皮被老师罚站,“现在想来真的不算什么,但当时真的很受伤。那时我特别讨厌那位老师,也讨厌她教的数学课,最后活生生让自己成了数学‘学渣’。”韦女士认为,学生的差异很大,同样的惩戒,在不同的学生心中所产生的作用完全不同。目前,她的孩子已上小学一年级,回想起自己儿时的经历,她不禁为此感到担忧。

今年孩子读初一的张先生表示,老师对犯错误的学生进行惩戒是理所当然的,然而,惩戒教育的关键在于“过罚相当”,就目前《规则》的内容来看,“过”与“罚”是否相当还难以量化,这或将成为落实《规则》的一大难点。

对此,还有家长认为,教师惩戒力度和处置方式如果把握不好,可能会引发家校矛盾,还可能对教师和学生造成伤害。这些都需要在施行过程中,对相关规则不断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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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从此不再“怕”了

“支持教师能更好的育人,同时明确禁止不当教育行为。”柳州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张凤举很赞成师生行为都有《规则》,各中小学校长对此也很是欢迎。

柳州市白沙小学的老师们几天前刚进行了一次关于《规则》的系统培训,校长黄柳媚说,《规则》的施行确实给了老师的日常教学以很大的底气,对于教育惩戒的内涵和边界,老师需要了然于心,这样才能在教学的过程中运用得当。

在黄柳媚的记忆中,老师不敢对学生进行教育惩戒的教训是令人痛心的。有一个叫阿迪(化名)的男孩子,生性比较调皮,起初在学校犯了错误后,老师作了批评教育,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然而孩子父亲的教育方式简单粗暴,老师一和他沟通孩子的在校情况,他回到家对孩子就是一顿打。随着阿迪渐渐长大,渐渐“学会”了父亲处事方式,认为没有什么事情是动手打人解决不了的。然而面对阿迪的各种违规行为,老师除了批评教育别无他法。“有了《规则》就不一样了。”黄柳媚说。

一位中学老师告诉记者她亲眼目睹的一件事:当初她的一位优秀同事,因为在走廊训诫一名经常旷课,且在课堂上捣乱的学生。该老师讲到激动处肢体动作大了些,手里的三角尺不小心划到了学生的耳朵,尽管并不严重,但是还是被学生家长投诉,最后被通报批评。

白沙小学的秦丽华老师说,最近这十多年来,赏识教育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很多家长也将此奉为箴言,只要孩子在学校受到委屈,就认为是老师的教学方法有问题,要求老师要“懂得夸奖”。秦老师认为,这显然是矫枉过正了,老师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鼓励和惩戒其实同样重要。

老师们感觉,管理部门很害怕投诉,似乎形成了一种“谁投诉谁有理”的氛围,教师惩戒学生,只要有家长投诉,马上来问责学校,问责老师,这极大伤害了老师们的工作热情,渐渐地,“识时务的老师多了”,当学生犯错的时候,不理就是。熊孩子看似一时爽,但他失去的不仅是矫正错误、规范行为的机会,更有可能是美好的未来。

如今,《规则》的出台,令学校和老师有了底气,“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至少老师可以大声地说,我是依据《规则》办事!”几位校长的说法不约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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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手里有尺 心中有爱

“惩戒只是方式,育人才是目的。”柳州市三十九中校长叶丹表示,新规较好的定义了什么是教育惩戒,主要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学校,教师可以采取哪些教育惩戒措施;二是哪些不当教育行为被明确禁止。某种意义上破解了教师不好管、不敢管的困境。但是把“戒尺”还给教师后,如何把握尺度、温度和限度,是值得思考的。

“我们不会过分倚重这个规则。”她说,规则是外在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心灵上的相互碰撞,爱和责任才是我们的使命。她觉得在基础教育阶段,还是应该将情感抚慰作为教育惩戒的一个底色,“更多的是要走心”。

《规则》实施的消息传来,柳州市竹鹅小学的校长吴蓉笑了。她马上做了一件早就想做的事——订制一批戒尺。要求是竹制,上面能刻字,给每个班配一把,班主任自己决定刻字的内容。

她对此做了这样的解读:手里有尺,眼里有光,心里有爱。教育少不了爱,也少不得惩戒。

吴蓉认为,作为一名老师,只要发自内心爱着学生,手里的戒尺在使用的时候,自然会有合适的尺度,老师的眼里也自然会有光芒,温暖每一个靠近的学生。

(记者 巴方 许如君 策划统筹 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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