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加强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1-03-23 08:41:18|网络编辑:刘艾

3月22日,自治区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法院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情况,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倡导全社会关注关心特殊群体。

发布会上,介绍了一起残疾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件。案件中,谢某与高某登记结婚,婚后谢某出现精神异常,两人离婚。法院判决高某支付谢某扶养费直至谢某精神病痊愈并能独立生活为止,但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谢某父母又无生活来源。法院结合实际,决定给予谢某国家司法救助,并通过协调当地政法委、妇联、民政等机关为其申请了低保和残疾人生活补助。据了解,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除继续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外,首次将残疾人纳入婚姻家庭保护范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谭庆华表示,本案例创设了有效的救助模式,对残疾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件办理提供了很好的示范:“残疾人面对生活更加困难,对此类情形予以适当救助,不仅能缓解涉案群众的急迫生活困难,而且能预防某些人伦悲剧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自治区法院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依法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和人格尊严,有力促进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据统计,2020年,全区法院审结一审家事案件52300件,全区未成年罪犯的重新犯罪率仅为0.99%,广西未成年人犯罪率、重新犯罪率处于低位状态。此外,2020年,全区法院共救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265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3088万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玉棠:“这次新闻发布18个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推动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关于特殊群体保护规定的落实,旗帜鲜明地向社会表明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态度和决心。”

(记者 黄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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