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开电动车上高速飞奔30多公里,更夸张的是……

热点|来源:广西交通台2021-03-31 08:38:12|网络编辑:刘婷

3月27日下午,防城港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电动车回家,迷糊中跑错方向,行驶了30多公里跑到高速上。所幸遇到高速交警,将该名醉酒男子带下收费站,最终见到闻讯赶来的家人。

当天下午18时50分,广西高速交警七大队接到报警,称有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跑在兰海高速钦州西服务区附近的公路上。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展开巡逻,当巡逻至南宁往北海方向钦州西服务区附近路段时,远远就看到一男子正躲在护栏里面,一辆电动车正停在快车道上,由于路面车流较大,随时可能有事故发生,民警赶紧将该男子带至安全地段,并将电动车移至应急车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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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看,民警发现电动车驾驶员满身酒气,说话含糊不清,脸上和手上分别都有擦伤。当民警询问男子蒋某为什么会跑上高速时,蒋某显然喝断片了,竟称自己不记得怎么会跑上高速来,只记得当时酒醒后,就发现自己跑上了高速。在酒精测试仪检测下,蒋某的酒精含量竟高达197mg/100ml,已经达到醉酒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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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蒋某家住防城港,原本在防城港喝完酒后,就想开电车回家的,结果开着开着就开上了高速,不但记不起当时喝酒的情形,开车途中还摔了一跤。直至民警发现,蒋某从防城港跑到高速钦州西服务区,已经跑出了30多公里。

随后,施救车辆将电动车拖下高速,蒋某也在民警的护送下,来到钦州西收费站,并通知其家人前来接送。

民警对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50元;驾驶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违反行为,罚款50元。

民警提醒:高速公路是封闭公路,且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车速都很快,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极易发生危险。因此,为了自身生命安全,行人和非机动车切勿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切勿酒驾。

记者 治文 通讯员 潘洪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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