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屎官”注意了!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News我发喽|来源:北部湾在线综合整理2021-04-20 10:33:14|网络编辑:李惠惠

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市民越来越多,一些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也频频出现,遛狗不牵狗绳是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虽然很多城市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法规来制约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但是仍有一些犬主对此不以为然。

近日,这样一条热搜引发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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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遛狗不牵绳不是违规而是违法

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拴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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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对宠物防疫有新的明确规定外,对于家禽家畜、人工饲养捕获等其他动物的防疫,新《动物防疫法》也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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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拴绳引发的案件层出不穷

近些年,随着城市中养狗居民的增多,因不拴绳、散放等不文明遛狗行为引发的侵权纠纷屡屡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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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余瑞冬 摄

案例一:今年1月21日,上海一名主人带狗进入写字楼,狗被旋转门卡住,主人见状立即倒地痛哭,随后工作人员赶来查看也怎么也取不出来。最终在狗主人的强烈要求下,工作人员拿来工具把玻璃砸碎将狗救出。物业工作人员称,该写字楼是不允许带宠物进来的,而且该女子也没有牵狗绳。

案例二:2019年2月,深圳龙岗恒裕嘉城小区一9岁男童在等电梯时,被从电梯出来的3条没有拴绳的大狗追撵至摔跤。幸运的是,摔跤后,狗狗只是从他身上踩过去,并没发生攻击行为。事后,犬主傅先生为狗吓男童一事向男童家属表达了歉意。但家属认为,在小区遛狗不牵绳影响非常不好,这一点也严重影响到小区其他住户。

案例三:2018年9月,网传杭州一名怀孕32周的孕妇在与丈夫散步期间,被一只未拴绳子的法国斗牛犬飞扑。丈夫保护妻子踢了犬只,后与狗主人发生纠纷,孕妇被狗主人殴打,被送往医院。

相关的案件还有非常多,因此文明养犬显得越发重要,带狗狗出门需做好约束措施,这样不仅仅可以避免狗狗走失,也可以避免宠物伤人的情况。

遛狗不栓绳?违法!新《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实施(视频来源:荔枝视频)

▍“遛狗拴绳入法”话题 直接冲上了微博热搜

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如何追责、如何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那毕竟属于事后救济,人们更加希望的是防患于未然。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中“遛狗拴绳”的规定,瞄准的恰是源头治理,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说到了心坎儿里”,受关注、引热议理所当然。

不难看出,“遛狗拴绳入法”话题之所以讨论火爆,还因为它道出了公众对完善法律、落实法律的期待。

网友纷纷表示:强烈支持!期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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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提出,规范养犬应对狗主人提出更高的要求和约束。人类应当尊重生命,反对虐待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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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如何促进文明养犬?

罚遗弃、上强制险、办电子“身份证”

据媒体梳理发现,在实现人与犬的和谐相处中,多国摸索出了一些经验,制定严格的法律条款成为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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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

处一年以下徒刑并罚款

日本宠物食物协会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国内养犬数量为892万只,如何管理数量如此庞大的犬类?日本的立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狂犬病预防法》规定,家养宠物犬猫必须注册登记,并且每年都需要接种一次狂犬疫苗,否则将被处以20万日元(约123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任何人在大街上发现没有系戴登记证和狂犬病疫苗注射证的野犬,都可以给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打电话,当地政府会派专人对野犬进行扑杀。

日本厚生劳动省还颁布了动物体检规则,要求各级政府对咬伤人后死亡的动物、非正常死亡的犬只以及死于交通事故的野生动物进行详细检查,野生动物中,浣熊、狸等优先接受检查,流浪犬猫由政府出资捕捉后登记并免疫,对野生动物则采用撒播食饵型狂犬疫苗免疫。

2002年,环境省根据《动物爱护管理法》又出台了《家庭动物等的饲养和保管标准》。该标准对于饲养和保管犬只作出更加详细的规定,包括只能把犬只放养在被栅栏围绕的自家土地和室内,以及不会对他人生命、身体、财产造成危害和带来影响的场所;犬只的所有者在室外遛犬时,必须使用犬绳,并注意遛犬的地点和时间等。

在日本的《关于爱护及管理动物的法律》中规定,滥杀和任意伤害动物要处一年以下徒刑,同时处以100万日元的罚款,虐待和遗弃动物罚款30万日元。

日本各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饲养动物的管理条例。例如茨城县的条例规定,对于特定大型犬,必须要在住宅入口等容易看到的位置按照规定张贴饲养特定犬的标识。如果犬只危害他人,可以扑杀、没收犬只,或要求佩戴口套等防止危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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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

大型犬犬主需考饲养执照

德国专门设有一部《养狗法》,由各联邦州制定,内容基本相同。以柏林为例,主人必须花费50欧元,为每条犬植入电子芯片,记录出生日期、防疫情况和主人的姓名、住址。而在收养大型犬及特定犬种之前,犬主必须参与理论测试,取得饲养执照之后才有权养犬。

此外,根据柏林颁布的最新规定,宠物犬只能到授权的育犬中心购买,或到宠物收容所领养,宠物商店只售卖宠物用品及食品,不允许售卖宠物。

但育犬中心的犬只价格十分昂贵,以至于收容所的收养率激增。在购买或领养时,对方会严格考察养犬人,追问养犬动机和经验,提交必要材料证明经济条件、家居空间可以保证犬只的健康生活,不合格者则无权养犬。

如果犬只肇事、伤人,犬主除了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还会被吊销养犬证明。为了让犬只有良好的行为规范,很多犬主把犬只送到专门的“学校”里接受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学习课程包括犬只对主人的服从训练、训练犬只对外界噪声不产生敏感、犬与人和谐相处的伴侣训练、犬对红绿灯等各种日常标志的认知和服从训练等。

因为犬只的攻击造成人们受伤的事件层出不穷,有时候因为赔偿金额难以协调,不少人诉诸法院。

为了更高效地解决此类问题,在德国,每只犬都必须被投保以作可能造成他人一切损失的赔付。养犬人必须为犬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这是一个强制的保险。养犬人每年为犬只缴纳75欧元至270欧元保险费,一旦出险,最高可获得100万欧元的赔偿。当犬只“犯事”之后,只需说明情况,走保险索赔程序,双方不必争执。

因为犬只户外游走、排便的天性,必须上缴“犬税”,以补贴市政清洁、维护费用。按照规定,在柏林养第一只犬每年交税为120欧元(约950元人民币),养第二只犬则要再交180欧元。不交税而偷养犬只或养犬未及时申报纳税的市民,一旦被查处,则要面临高达1万欧元(约79249元人民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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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

违规遛犬最高判6个月监禁

法国人以爱犬闻名,但犬粪遍地如何清理、公共场合烈犬伤人等隐患也随之而来,为规范犬主和犬只的行为,法国政府早在1999年初便颁布关于规范家庭养犬行为的法律,随后多次进行修订。

多地犬只管理中,及时办理犬证是第一步。世界动物保护协会近期发布的《犬只人道管理手册》建议,全面推广电子芯片植入加强犬只登记管理。

在法国,芯片识别是一项强制措施。每只犬都必须身份登记和建档,到了6个月时就要强制植入芯片,以便宠物走失后可以追踪位置。外出时,每只犬都要挂上写有主人姓名、住址和犬名的身份牌,如果没有挂牌,将会被视作无主的流浪犬。

在法国,犬只自2个月开始就必须免疫,如果不打,犬主将受到重罚。另外,对于未打疫苗且没有牵绳的犬只,法国政府一经发现,都会对其进行安乐死。

另外,法国从1999年起就颁布法律,依照犬只的习性分为两大类。包括斗牛獒、布尔獒在内的攻击型犬不得出现在公共场合,也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违反,将被判处6个月的监禁和高达15000欧元的罚款。

第二类则为防守型犬,包括斯塔福郡斗牛、美国史特富郡梗、土佐獒犬和德国种洛特威勒猎犬。相比之下,它们可以搭乘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但也有一些限制条件,比如小型犬需要被放入小于长度45厘米的袋子或笼子里。大型犬则要购买特定车票并同时戴嘴罩和拴牵引绳。

在其他公共场所,法国的犬类也并不是随处可去。巴黎六区的卢森堡公园规定:宠物犬主人在拴着犬绳的前提下,只能在其中两条街的林荫道上遛犬。巴黎20个区的绿地都有类似规定,严格限制宠物犬的活动范围。

此外,为了防止宠物犬产生的大量粪便对环境造成污染,巴黎市政府发布法令,强制在公共场所遛犬的养犬人及时清除宠物粪便,违者将被处以180-450欧元的高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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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得做好这三件事

说起养狗,也不是件容易事儿,打疫苗、办狗证、洗澡美容……花费的时间和精力都是甜蜜的负担。

第一,遛狗拴根绳。许多狗主人遛狗时不牵绳,特别是有些老年人,背着手在前边散步,狗在后面小碎步跟着,时左时右,看似温馨,却令人心惊。路上车多人多,狗容易乱跑被车撞到,不牵绳的狗还可能失控,咬伤行人和其他狗。所以遛狗时,别忘了戴上牵引绳,保证狗一直在自己的视线内。

第二,减少噪音。“不是我让它不叫,它就不叫了。”这是养狗族的普遍无奈。训练狗不乱叫,得奖罚并进,当外人出现时给点奖励安抚,若还不停止则及时惩罚,狗才能镇定下来。

第三,处理好排泄物。宠物狗出没的小区、公园、人行道、树坑、草丛里,总是处处“埋雷”。谁也不想跟狗屎、狗尿“不期而遇”,更何况还会滋生细菌与蚊虫。平时训练狗定点排泄,外出遛狗一定带好粪便袋;爱干净的甚至可以随身带瓶水,及时冲刷掉狗屎、狗尿给路面带来的痕迹。

来源:中国新闻网、新华社、央视新闻、南方都市报、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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