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区沿海地区个别地方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砂行为出现反弹的实际,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持续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打击非法开采运输销售使用海砂行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通知明确,北海、防城港、钦州市沿海三市政府要切实担负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形成跨行政区域联合执法新机制。自治区自然资源、海洋、公安、海警、交通运输、海事、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税务、林业、财政等部门要按照已经明确的职责分工,督促、指导、配合沿海三市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开展工作。(记者 唐广生 通讯员 范雁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