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某中介承诺买房返佣金,公司新老板否认三连:“假章,不清楚,不可能”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1-09-24 09:04:20|网络编辑:孟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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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成房产交易,开发商或者中介会想出各种各样的营销手段,其中一种就是买房返佣金,什么意思?就是假如我是中介,你通过我的渠道买房子,成交之后我可以返一部分佣金给你。南宁的黄先生买房的时候就遇到了这种操作,但是中介承诺的佣金却拖了一年之久还没有到手,这是为什么呢?

中介向业主承诺买房返佣金

成交后一年佣金没下文

2020年8月,黄先生在中介的带领下,来到南宁五象一个楼盘看房,这位中介所属的公司叫“南宁辉沐营销策划公司”。黄先生说,当时中介杨先生向他介绍了他们公司的买房返佣金模式。

黄先生:“中介说交易成功以后,就是我确定了买房的意向、交了订金之后,他就会给我返还相应的佣金,当时确定的是6000块钱。就怕口说无凭嘛,所以要签一份协议,他们是先盖好章拿来给我签的。就是在项目的售楼中心这里,签字了以后,他说你拍个照,我这份东西要提交上去的,所以他就拿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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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说,拍照之后,这份协议书就被拿走上交给中介公司了,之后就再没有回到他的手上,而返还佣金一事也一直没有落实。

当时对接的中介业务员给出的理由是:他们公司在走流程,放款比较缓慢。直到现在,中介公司换了新法人,对接的中介业务员也离职了,事情往意料之外的方向发展。

黄先生:“我有跟他们的新老板沟通过,他就是不认可,他说先前的事不归他管。最后他给我的反馈就是说,协议上这个章可能有点问题,而且我没有实体的协议给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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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先生提供的协议照片来看,这是一份客户返佣承诺书,按照承诺书的内容,在黄先生确认购房并且交了首付之后,南宁辉沐营销策划公司承诺,在房产项目佣金回到自己的账户之日起,经公司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将返佣金额支付给黄先生。

公司的法人签字处是电脑打印,加盖有红章。虽然承诺书上写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但黄先生很肯定当时中介只拿了一份让他签字。

黄先生当场拨通了当时和自己对接的中介业务员杨先生的电话,再次核对了当时的细节。

黄先生:“你就没有再给另外一份给我了是吧?”

中介业务员杨先生:“公司都是没给,就是让客户拍一张(照片),就是没给客户的,当时都是这么操作的。(拿回去)就直接给财务那边走流程。”

黄先生:“我听新的负责人说,我们原来盖的那个章,跟他现在新的章不一样,是什么情况?”

中介业务员杨先生:“不会吧,不一样?后面我就不懂了,反正之前他也是股东,也是大老板,他们都是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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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展到这里,可能有些朋友会有疑问:这种模式的返佣协议合不合法?

《律师到现场》栏目的志愿律师、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清水律师,查看了协议的内容之后,认为这份协议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从具体内容来看,这相当于一种营销模式,所谓的“返佣”实质上是一种折扣的兑现。

中介公司负责人:

无法确认协议真实性

按照律师的说法,只要这份协议是真实的,那它就是合法有效的。但是现在中介业务员和公司的说辞截然相反,到底谁说的是真的?公司为什么质疑这份协议的真实性?记者和志愿律师跟随黄先生,来到了南宁辉沐营销策划公司,找到负责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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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辉沐营销策划公司负责人杨磊磊表示,返佣这种模式只针对公司业务员自购房产或者业务员的亲属朋友购买房产,是公司个例,并不是普遍操作。对于协议的相关疑问,杨磊磊均予以否认。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我都说他的返佣我是真不清楚,因为它(协议)没有任何人的签字。”

律师王清水:“我们看了上面有你们公司的盖章。”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我都说那个章是假章,上次也对比过了。”

律师王清水:“但是我们和那个工作人员之间进行了沟通,工作人员也把当时的情况告诉我们,是你们公司先盖了章,然后把那个协议由他签字再收回给公司,公司拿去走流程。”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这绝对不可能。”

律师王清水:“然后我们也问了这个章,他说公司当时都是在用这个章。”

杨磊磊告诉记者,目前无法联系上公司之前的法人,公司的财务也更换过,无法从这些渠道核实黄先生这份协议的真实性。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我的意思是有什么问题,我们该走法律程序走法律程序,要么就一次性把它处理好。”

记者:“您说这个章是假章,这个流程您也不认可,那您是不是觉得您的前员工存在一定问题?”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这个我不敢讲,反正这个事我是完全不知情,以前不是我负责这个版块,他缺少原件,而且我们正常来讲要有签字,不可能你说返就返,每个人都要签字的。”

记者:“你们这边有没有去年签下的返佣协议,能不能拿出来我们看(比对)一下。”

公司负责人杨磊磊:“没有。”

在整个协商的过程中,这位负责人多次表示自己是公司的新法人,对此前的业务不熟悉、不知情。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清水律师指出,法人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新官”不能不理“旧账”。而不见踪影的承诺书原件、负责人口中的签字流程,是事情至今无法顺利解决的争议焦点。

最后,负责人表示愿意“补贴”3000元给黄先生,了结此事,而黄先生方面拒绝了这个方案,双方的协商再次失败。

律师说法

假如黄先生要“较真”到底,有胜算吗?王清水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王清水律师:“回归到这个案件本身,就假设要走法律途径,从目前看,黄先生和员工之间的聊天记录,是可以证实当时确实有佣金返佣这种说法。第二个,员工和当时他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之间的聊天截图也发给了这个黄先生,所以也进一步说明这个员工和黄先生之间聊天的返佣,是经过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第三个就是所谓的‘返佣协议’的图片,当然这个到底是否收回公司还有待核实,但是从目前看,应该基本上可以认定公司和黄先生之间,确实有对返佣达成一致协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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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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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30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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