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为未来十年广西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1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南宁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2030年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有关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始终将妇女儿童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协同推进,全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底,我区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广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总体达标率超过96%,多项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妇联主席刘咏梅表示,这两个新规划的正式实施将开启广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广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8个领域。《广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设置了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与上一周期两规划相比,新两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色和亮点。”
新两规划强调呵护妇女儿童全方位全生命周期身心健康,强调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缩小妇女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群体间差异。同时,还在内容上设置一系列具体目标要求:“比如重型地中海贫血患儿出生率控制在0.3‱以下,创建儿童友好城市,培育一批有特色的自治区级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提出“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新两规划做好与国家新两纲等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体系创新,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新两规划各项策略措施落地落实。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还将进一步做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分工等工作,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记者:范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