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还玩失踪!这位老板要在牢里过年了...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2-01-27 09:11:41|网络编辑:刘艾

前段时间我们报道过,南宁市在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期间,连续抓获了多名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嫌疑人。这些老板平时“哭穷”,被抓之后都马上掏出了钱,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被抓了、给了钱就没事了吗?并不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月26日下午,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向恶意欠薪老板“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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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郑某是广东三润建设工程公司的法人。2018年,郑某的公司接了个在南宁的项目,但是工程完工以后,班组的14名进城务工人员却迟迟没有拿到他们的劳动报酬,共计14万多元。在为劳动者追薪的过程中,人社部门和警方不止一次寻找、联系郑某,但是郑某拒不配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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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查了解到,郑某的账户有大笔资金流水,有高消费行为,名下有奥迪汽车等等,表明郑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批捕,2021年 12月14日,警方将郑某抓获。郑某被抓获后,委托家属支付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赔偿损失3万元。在法庭上,郑某对自己的银行卡有大额流水进行了辩解:

公诉人:你的账户内为什么是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资金的汇入?

郑某:有一些项目是跟朋友合作的,因为我确实没有钱,就找他投资,我找的业务。

公诉人:你的意思就是搞其他项目的资金是吗?

郑某:是,因为是合作,别人投资的这样子。

公诉人:你在南宁,当时拖欠工资以后是否还进行了其他项目?

郑某:一个人没有,合作的有。

公诉人:那你搞这些工程,自己投了钱没有?

郑某:没有。

公诉人:一分钱不投就可以搞工程?

郑某:因为业务是我的,投资是别人投资的,是可以这样合作的,我拿的利润少一点。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逃匿,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该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被告人郑某归案以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的犯罪事实,并且其家属已代其将所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完毕,也获得了各个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但被告人郑某拖欠被害人的劳动报酬时间比较长,主观恶性也是比较大的。判决如下,被告人郑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如何让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再被拖欠,需要持续施治,久久为功。我们期待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报酬权益,在更精准有力的举措下,得到更切实的保障。

记者:刘庆

通讯员:陈美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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