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比Q咯~广西多位网红违法被网友举报!

热点|来源:930私家车2022-04-28 08:56:50|网络编辑:夏汝

近日,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几名本地网红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存在交通违法行为,被网友举报至交警部门,经核实后被依法处罚。

未按交规驾驶摩托车

2位网红被举报

2022年4月25日,钦州市灵山县交管大队接到网友视频举报称灵山县2名本地网红在网络平台上所发布的视频中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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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看举报视频中发现,这2名驾驶人在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且存在车辆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发布至网络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接到举报后,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立即将情况汇报辖区陆屋中队对举报视频进行核实。  

同样也是驾驶摩托车涉嫌多项违规

叔侄俩被罚

无独有偶,同样是钦州市灵山县的1名本地网红在同一天因发布的视频中所驾驶的摩托车存在未按规定佩戴头盔,且车辆涉嫌改装及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被网友举报至交警部门,接到举报后民警继续对举报信息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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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这2名在网络上发布视频的本地网红均是灵山县人,为同堂叔侄关系,在掌握基本信息后民警通过到嫌疑人家中走访,并口头传唤2人到中队接受调查,25日下午,两人均到灵山县陆屋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询问中,这两人均承认错误,民警在对他们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之后,依法对施某熙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施某甜实施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处于罚款50元记1分,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并当场让他们写下保证书,保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

交警提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望广大网友能够自觉遵守法规,切勿因一时兴起而发布涉嫌违法的内容,触碰法律的红线。


记者:周璇

通讯员:覃成朝、李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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