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南宁良庆区这个楼盘,说好返佣金十几万却迟迟没兑现?开发商:正在走流程,没骗人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2-06-10 08:52:12|网络编辑:刘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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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以返还佣金的方式进行让利的,结果交完首付之后,置业顾问一拖再拖,就是不返还13.5万多元的佣金。”在南宁市良庆区阳光城龙光檀映滨江·天境买房的消费者黄女士,日前向记者打来了投诉电话。

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6月9日记者对这一事件进行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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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销售顾问答应以返佣形式让利

可13.5万多元佣金至今没兑现

2021年12月16日,黄女士和家人看上阳光城龙光檀映滨江·天境小区的一套房子,置业顾问告诉黄女士该套房子有优惠,原价1.24万元/平方米,现在有“买房返现”的活动,黄女士看中的这一套房,可以返13.5130万元,算下来,一平方米只需要1.1万多元。置业顾问还告诉黄女士,“返现”部分会签协议并盖章,保证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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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他(置业顾问)的意思是说我们付完首付款之后,银行放款,他们就把返现的金额135130元,通过返佣的形式还给我们。”

于是黄女士便交了定金,后续也交齐了首付款。2022年1月21日黄女士去银行面签完后,来到售楼部,黄女士及丈夫与开发商签了“阳光城龙光檀映滨江·天境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约定将把返佣的钱转入黄女士提供的亲戚的账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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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就是让我提供我亲戚的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到时候他们以返佣的形式把135130元分两次返到我亲戚的卡上,协议书上写,分别是银行放款的30个工作日后支付第一笔10万元,剩余的3万多元,在60个工作日后返完,现在一分都没有返,现在我们压力很大。”

黄女士从2022年1月底开始还房贷。从3月份开始,置业顾问一直告诉黄女士返佣的钱正在走公司流程,目前不确定何时能转给黄女士。黄女士由于近期家中急需用钱,所以非常着急。

黄女士:“除了春节的那些节假日之外,30个工作日,也就是说3月30日应该就给我们返钱了,但是他也没有返。他说流程问题,然后4月份的时候又说忘了漏了,5月份说还没有得。6月份说还在走流程,每次都是以流程为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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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里有两个“乙方”

记者阅读黄女士提供的“阳光城龙光檀映滨江·天境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发现协议书开头部分写着甲方为南宁恭蓊实业有限公司,乙方是潘某某(黄女士的亲戚)。但在协议的最后,乙方那一栏,签的是黄女士和丈夫的名字还按了手印。也就是一份协议书里,有两个“乙方”并且没有写明两位乙方究竟有何种关联。

记者还注意到,这份协议书中“乙方服务内容”显示:乙方依约向甲方项目销售提供客户推介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向客户介绍项目销售房源及价格信息、意向客户报备、带首推意向客户到访甲方项目售楼处,以及根据甲方要求协助与客户治谈和签约等工作。

按照协议书的约定,乙方要推荐客户才能拿到佣金,但是黄女士告诉记者,置业顾问并没有提及这一点。

黄女士:“他(置业顾问)就是叫我们买了房就给我们返佣金了。在12月29日的时候跟我说,发一个亲戚或者朋友的电话、身份证、银行卡信息,先帮我填好信息,因为这笔钱的话是不能够打入买房人账户,要打到其他账户那里,这些都是有聊天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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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黄女士与置业顾问的微信聊天记录(该聊天截图由爆料人提供)

栏目志愿律师、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清水律师认为,这份协议确实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开发商也就是甲方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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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争取6月底之前将钱转给黄女士

6月9日上午,记者与黄女士一同前往阳光城龙光檀映滨江·天境项目售楼部,销售主管以及黄女士的置业顾问小王都在现场,他们向大家解释了为什么黄女士迟迟拿不到返现的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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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主管称,这笔13.5万多元的钱为“精装补贴”,目前已经在走流程,就差两位公司领导的签字,大概率能在6月底将第一笔“精装补贴”的钱转给黄女士。

销售主管:“首先,不是说我们从来没有补贴给客户,你也不是第一个。第二个,咱们不是说去欺骗你,真的没有这回事。这个月的支付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现在签字已经在差两个人签字了,签完字就可以进行支付了。”

至于“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中出现的两位“乙方”,以及是否需要推荐其他客户才能拿到这笔返现,销售主管明确表示,不需要黄女士推荐其他客户才给返现,该协议只是一个模板,用于走公司流程所用。

销售主管:“我们一直用的推荐协议都是这样子。”

王清水律师:“有了这个协议就不用她另外再推荐客户过来?”

销售主管:“不用。她的材料都已经是完整的,现在已经在签字的路上了。”

销售主管还介绍,目前已经不需要将这笔“精装补贴”款转给其他人,可以直接转给购房者黄女士本人,因为已经开发了新的APP,一切的退款手续都在APP上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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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黄女士又与开发商签订了新的“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新的协议里,黄女士成为了唯一的乙方,黄女士的亲戚潘某某的名字不再出现在协议里,其他的内容并没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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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签署合同,详细约定重要合同条款

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11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栏目志愿律师、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的王清水律师认为,开发商是否涉嫌“返本销售”在本案中,目前难以界定。

从签署的“项目推荐服务协议书”内容本身来看,对于求助人来说存在着风险。

王清水律师认为:“它的风险在于协议是要求求助人推荐其他的客户来进行签约,如果没有完成客户的签约,可能就不会给求助人奖励。当然,结合协议的内容、签订协议的初衷以及销售人员作出的承诺,他们是应该履行给黄女士奖励返佣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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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出现不少“买房返佣”的 “促销”模式。王清水律师提醒广大购房者,对自行作出的行为应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判断意识,在购房交易时,应订立民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尤其是看清楚约定的具体内容,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王清水律师提醒:“我建议,第一,要签订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把实际情况展示出来,不要像本案签订这样的协议,也避免以后可能会出现没有推荐客户来签约,那就不给奖励的这种情形的风险。

第二,签订合同或者协议,一定要仔细阅读,最好能双方各持一份合同或者协议,避免出现推诿的情况,却拿不出证据。

第三,要及时跟进,了解款项的进度情况,如果没有支付款项,购房者要保留好相应的比如说聊天记录,以及来往的所有的文件的凭据。

第四,如果出现销售人员承诺和实际签约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建议保留好录音、书面类的或者是微信来往沟通内容,来保存好承诺的事项,还可以在原来签订的协议里加上几句话来说明该承诺内容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以保证后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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