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首宗!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正式受理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南宁宝客户端2022-11-26 11:21:20|网络编辑:王琳

11月25日,南宁市首宗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正式受理,标志着南宁市已开始推行遗产管理人制度,进一步简化申请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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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在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园湖受理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细心指导下,市民林女士在遗产管理人签名栏上郑重签字并按手印。该非公证继承登记所涉不动产位于南宁市青秀区某小区,其所有权人陆某已去世,林女士为所涉不动产的遗产管理人。

据了解,近日,林女士向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了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申请材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材料核验后,该业务申请正式受理。目前该业务已进入为期15个工作日的公告期,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林女士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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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的便利度,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的通知》,将遗产管理人制度引入不动产登记领域。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时,遗产管理人可以组织全部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到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非公证继承业务,经过材料核验后,即可申请受理。开展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有效减轻了继承人的负担,减少了跑腿次数,切实破解了不动产继承业务办理难问题。

下一步,南宁市将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流程,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工作便捷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继承人办理不动产继承业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热点问答

一、什么是遗产管理人?

依照法律规定、推选或指定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妥善保存以及管理、清算、分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遗产管理人的范围

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范围包括自然人(含法定继承人、非法定继承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选择遗产管理人的意义

遗产管理人有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清理、保存、管理和分配的职责,有助于妥善管理和保护遗产,对于维护遗产权利人利益、实现遗产公平分配、保障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四、有遗产管理人的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由遗产管理人、法定继承人提交担任遗产管理人的证明材料、继承相关材料进行核验,经全体人员共同确认继承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继承核验登记办理程序完成继承登记手续,核发权利证书。

五、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流程

(一) 材料核验

业务受理前,由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材料核验。(材料清单详见官方网站、邕E登App、现场指引单)

(二) 申请受理

经材料核验后,由遗产管理人和取得不动产的权利人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到场的其他同顺序继承人应一并在申请书上对申请事项进行签字确认。

(三) 公告登簿

申请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六、遗产管理人办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地址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查验部

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房产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0771-562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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