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照顾重病弟弟 却因20万被弟媳告上法庭 法院判了!

热点|来源:广西台新闻9102023-03-24 09:11:00|网络编辑:夏汝

事件起因

妻子太忙无暇照顾老公

姐姐接手精心照料却被指不当得利

2018年,南宁男子阿凯突发脑梗塞、脑干出血、肺部感染等病,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住院治疗。生病之初,全家为阿凯聘请了专门护工进行住院护理,其他的日常照顾事宜如送饭、转院、陪伴等主要由其妻子小芬操持,阿凯的工资卡亦由小芬保管并使用。

直到2019年10月,小芬因每天单位和医院两头跑非常劳累,于是向公公婆婆提出自己要上班无暇照顾阿凯,而心疼弟弟的姐姐阿丽选择承担起这份责任。南宁西乡塘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朱建彩介绍,最终是阿凯已经退休的姐姐代为照顾,阿凯的工资卡也交给姐姐持有,姐姐一共照顾了两年多,护理费医疗费等都是从阿凯的工资卡直接支付,大概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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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凯的妻子小芬认为,姐姐阿丽采取不正当手段冒领了阿凯的工资、公积金共计2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因此,小芬向西乡塘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阿丽将已领用的工资和公积金退还给自己及婆婆,由她们进行继承分割。

法院判决

妻子诉讼请求被驳回

姐姐行为不构成不当得利

姐姐阿丽认为,阿凯从生病无法自理直至过世都是自己在出钱出力,这几年花费的钱比20万元还多,自己取走钱全部用于给阿凯治病,且每项钱款的支出都有相应凭证证明,不存在不当得利的情况。

西乡塘人民法院员额法官朱建彩认为,夫妻之间有赡养义务,本该由妻子履行的责任最后转交由姐姐承担,那么弟媳小芬和姐姐阿丽之间已经形成了委托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人在从事委托事项过程中,委托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最终,法院驳回了小芬的诉讼请求,目前各方均未上诉。

记者:王达

通讯员:廖梦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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