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迟迟装不完,业主方、施工方都生气

热点|来源:930老友记2023-04-07 08:50:42|网络编辑:杨琪玉

南宁的李先生去年找人装修新房,本来在当年10月份就应该装完的房子,到现在工程还没做完,李先生为此找到了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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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的新房在南宁槎路附近。他告诉记者,2022年7月,在亲戚的介绍下,他认识了某装修公司一位姓韦的装修设计师,在看过设计的效果图之后,双方达成了合作意向。

李先生:“没过多久就给了5000块的定金。

记者:“是给到他个人的吗?

李先生:“对。那时候我们需要订个背景墙,然后他就说他在哪一家店,然后就叫我们过去,顺便就看了合同,看完了之后就说确认没有问题,就签了。是全包的,基本上从毛坯到整装入住(都包了)。

记者:“就是软装硬装全包。

李先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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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先生提供的装修合同,这一次装修总共需要13万多元,施工时间是从2022年7月25日到2022年10月25日。整个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开工前支付第一期七万两千多元,工程进度过半支付第二期五万两千多元,木工完成后支付剩余的六千五百多元。而在装修开始后,李先生决定自己采买家具和窗帘,和韦先生商量之后,工程款中扣除这部分费用,减少到11万多元。在2022年的7月25日以及9月9日,李先生向韦先生支付了总共十万五千多元,就等工程收尾完工,一家人就可以入住新房了,但是这个竣工日期却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到来。

李先生:“他陆陆续续地(施工)。

记者:“你最后一次见到他们出现在这个家里是什么时候?

李先生:“好像是上个月,3月份的时候,他们是临时安排,过来收尾,但是没有收完。没有做的就是卫生间那些,还有把这些腻子给补完。反正从开始装到现在,各项验收我们都没有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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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查看李先生手里的材料时注意到,装修合同的封面写着“某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的字样,而合同的最后只有李先生和韦先生的签名和手印,没有公司的公章,但是李先生把钱款交给韦先生之后拿到的收据上,却加盖有公司的公章。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李先生说,工程延期之后他找过装修公司,却得到了一个让他大吃一惊的回答。

李先生:“因为(去年)11月份左右叫他交付,他交不出来,然后我就问了他公司,他公司就说他是离职了,那是他的(个人)行为,不关他们公司的事。

记者:“就是公司不认这一单是签在他们公司下面的是吗?

李先生:“对,因为他们说转账是转到他个人,不是转到公司。

记者:“公司是说他什么时候离职的?

李先生:“他说是7月份左右,签合同之前。

记者:“你有问过公司收据这个事情吗?

李先生:“我问过,之前我拿收据去他们公司,说这个收据是你们的章吗什么的,他说会找那个设计师问一下是什么情况,他就说这个章不懂是他私自拿的还是怎么样,他们会追究责任。”

记者:“也就是说公司没有说这个是假的是吧?

李先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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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先生说,一直和他对接装修事宜的韦先生把他的联系方式都拉黑了,一边是找不到人,另一边装修公司又不认这一份合同,两难之下他才决定找媒体,希望能解决此事。那么,这份合同到底和装修公司有没有关系?谁该为李先生的这个装修工程负责?

4月6日上午,记者尝试拨打韦先生的电话,在打通之后,韦先生告诉记者,工程不能按期完成不仅仅是自己方面的过错。

韦先生:“也不是说没有装修完,基本上我们的完成度是99%了。之所以没有装修完,是因为之前这个业主,我们几次去做后期收尾工作的时候,有一些工作需要业主到场的,业主没有到场。就最简单的一个腻子修补工作,我们的修补师傅前后去了4次,都没有收尾完成,那对我们来讲,我已经不可能再去花钱再做这个收尾工作了。每一次师傅一回来,他又有新的未完成。施工当中我们有延期,这个是我们的问题,但是这个业主各种的辱骂,我已经不想再去陈述了,这种东西到时候拿到台面上来说,会更难堪。

在电话中,韦先生承认自己已经从公司离职,但是对于为何离职后还能开出带公司公章的收据这个问题,韦先生没有正面回复。

记者:“你的收据是从公司这边开出来的吗?

韦先生:“收据……

记者:“就是想问你这个收据你是怎么从公司里面开出来的?(在)你已经离职的情况之下。

韦先生:“这个事情跟公司没关系。

记者:“那这个算是公司的一个行为,还是算你个人?

韦先生:“个人的。

记者:“那这个项目如果说出问题了,算到你的头上还是算到公司的头上?

韦先生:“算到我头上。

在记者的协调下,韦先生同意派人完成腻子修补和房屋保洁等收尾项目,4月6日中午,工人已经到李先生家作业。

李先生的问题基本解决了,但是还有个疑问我们也需要一个答案,那就是合同没有公司盖章,但是收据却有公章,那么李先生到底是和谁签了合同?

栏目志愿律师、广西法钲律师事务所的曾凡君律师认为,综合当前了解到的情况,这份装修合同的相对方,就是李先生和韦先生。

曾凡君律师:“根据业主提供的纸质合同,我们可以看出,他虽然使用的合同样板是一个叫公司的,但是实际上这个公司是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乙方仅仅是签了韦姓设计师的名字。根据合同的相对性来说的话,乙方,就是姓韦的设计师一方,合同,公司后期也没有去追认,也没有去盖章,那么(合同)双方就应该是业主跟设计师。但是韦先生给业主出具了一张带有公司公章的收据,具体是设计师本人拿了公司的公章使用,又或者说是公司财务实际收到了设计师代交的费用,(再)由公司去出具的一个收据,这个效力我们目前没有办法去判断。但如果说收据是真实的,公章也是真实的情况,那么这个公司也是要对业主李先生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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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凡君律师提醒,在很多家庭装修中,相当一部分人可能会选择把装修工程交给个人去承包,但这样的装修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

曾凡君律师:“因为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个人是不具备室内装修设计的施工资质的,必须是要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来承揽室内装修业务。就本案而言的话,他们的合同的效力很有可能是无效的。

记者:“装修会涉及一个保质期的问题,后面如果在保质期内房子出了问题的话,业主应该去找谁?

曾凡君律师:“通过刚才与设计师的通话中,我们也可以知道,设计师他是自愿承担对业主家后期的装修以及维护,还有包括目前的收尾验收的工程。到时候如果说业主家里面出现了需要维修或者质保的情况,可以跟设计师联系,要求他承担相应的保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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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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