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个工作组督查扫黑除恶工作

广西新闻网 2018-09-18

我区7个工作组专项督查扫黑除恶工作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 李贤 通讯员 尚永江 刘毅)记者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获悉,9月17日开始,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派出7个督查组,对全区14个设区市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进行专项督查。

为确保督导工作收到实效,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了督查细则和工作手册,细化督导分工,明确督查内容。根据要求,此次专项督查必须做到“七个突出”,即突出政治督查、突出成效督查、突出综合治理、突出深挖彻查、突出基层组织、突出组织领导、突出“五查五整顿”活动的领导力,重点督查的问题是个别地区和部门政治站位不高、部署形式化、发动群众不充分、线索核查质效不高、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执法思想不一致、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难、处在打击“盲区”、扫黑办作用发挥不到位等。

督导检查期间,各督查组将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检查相关文件材料等方式,了解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具体工作要求,同时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讨论,对专项斗争下一步的开展进行交流,推动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整体提升。

根据安排,督查组组长由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及自治区级政法各部门厅级领导担任,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成员。督导进驻期间,各督查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和信箱,受理该地方涉黑涉恶方面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于涉黑涉恶方面的来电、来信举报,督查组将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同时做好严格保护举报人工作。

责任编辑: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