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

北海日报 2018-11-13

高德中心卫生院医保科负责人向贫困户讲解“一站式”结算政策。 黄娴 摄

11月1日、2日,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先后为辖区两名贫困患者办理了门诊特殊慢性病“一站式”结算和出院费用“一站式”结算。这标志着海城区率先在全市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先看病再付费,自付费用不高于费用总额10%,其他费用由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在“一站式”信息系统内直接结算,十分方便。

“不用先交钱就能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报销医药费不用到处跑,医院直接给我们办好结算,真是太方便太实惠了。”高德办事处赤西村贫困患者赖叔是海城区第一个享受出院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的患者。他在高德中心卫生院住院接受治疗,总共花费2300多元。出院结算时,只需交自费部分的150多元。便利的“一站式”结算服务,让他感到非常满意。

“以前贫困患者报销医疗费用,需要先自行垫付,再拿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民政和社保部门申请报销,现在只要带齐证件就能在医院实时进行所有费用报销,社保部门再按月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海城区社保局局长阮斌表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简化了救助程序,减轻了贫困患者的负担,提升了医疗救助时效性。

记者了解到,今年10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要交纳其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住院医疗费用总额的1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门诊特殊慢性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只需要交纳其个人自付费用,个人自付费用不高于门诊医疗费用总额20%;其他费用由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在“一站式”信息系统内直接结算。暂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及时结算的方式。

为将《通知》要求尽快落到实处,海城区社保局积极做好各项准备,提前部署采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个人信息,同时加强与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高德中心卫生院、地角卫生院、海城区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院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开展。经过不懈努力,从11月1日起,海城区正式启动“一站式”结算工作,给广大贫困患者带来福音。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