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件立法项目 列入广西立法规划

南宁晚报 2018-11-14

公民哪些行为不文明?见义勇为人员如何去保护和鼓励?学前教育管理乱象怎么解决?……这些领域广西将立法严管。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获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出台,共64件立法项目列入规划,涉及规范不文明行为、学前教育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

此次五年规划的64件立法项目内容涵盖了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共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项目有36件,是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规草案。其中,计划制定24件,修改12件,力争在十三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例如,公民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惠民”项目都列入范围。

第二类预备项目28件,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计划制定19件,修改9件。如殡葬管理条例(修改)、物业管理条例(修改)、燃气管理条例(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改)、学前教育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条例等。

第三类调研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不列具体法规名称。包括自治区自治条例,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管理、边境经济合作区、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畜禽屠宰、统计监督检查方面的立法项目,教育用地保护、托管机构、全民健身、民宿管理方面的立法项目,档案管理、消防、志愿服务、多元化解决纠纷、妇女权益保障、遗体及器官捐献方面的立法项目,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方面的立法项目等,以及其他需要研究论证的修改法规的项目,经过研究论证,条件成熟时,可以安排审议。(记者 彭媛媛 实习生 苏科华)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