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广西提高多项弱势群体补贴标准

北部湾在线 2019-01-17

BBRTV1月17日消息(记者 黄婉)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发布消息,从今年1月1日起,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全区有60多万残疾人、1.7万名孤儿受益。

2018年下半年,大新县残联工作人员深入76个村174户人家,为残疾人上门办理残疾证141本,部分残疾人领到了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大新县宝圩乡尚艺村第一书记谢业权:“主要是生活补贴和困难补贴,特别是残疾老人很需要。”

从今年1月1日起,广西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从现行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并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全区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并且残疾等级为三级、四级的精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并扩大范围后,大新县去年办理了残疾证的这141名残疾人都能享受到政府发放的补贴。大新县副县长赵小凤:“保证了贫困残疾人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

2016年起,广西开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今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调整后,将惠及全区60多万残疾人。此外,从今年1月1日起,广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其中机构抚养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全区约有1.7万名孤儿受益。

责任编辑:李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