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城市信用综合排名广西第二

钦州新闻网 2019-01-17

近年来,钦州市坚持党政引领、社会共建,把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高水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使“诚信”逐步成为钦州城市发展的新名片。钦州城市信用综合排名持续攀升,在全国262个地级市中排名由2017年6月的第224名上升至2018年10月的第57名,在全区排第2名。

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钦州市建立市级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直接分管,联席成员单位涉及48个部门,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钦州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试行)》《钦州市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逐年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专项实施方案,并完善相关督导考核机制,促进工作落到实处。

畅通信息渠道,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通过建立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信息定期报送机制,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报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示等工作。2018年,“信用中国(广西钦州)”共发布各类信用政策制度信息139条、信用动态信息1439条、红名单信息15条、黑名单信息13条。同时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不良行为,畅通失信主体修复自身信用渠道。2018年,全市共有8家企业申请信用修复13次,通过信用修复,促使各市场主体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提高诚信经营和信用管理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打造网络平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依托钦州华为云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技术支撑,建成上联自治区、下通县区,横向联通全市各部门的钦州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市本级及各县区270多个部门开通使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息。依托全区公共服务平台,全面梳理网站专栏设置数据对接,调整数据目录、增加查询引导功能,实现公共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及个性化服务。

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激励惩戒机制。建立信用“红黑名单”制度,不断完善各行业领域“红黑名单”主体的认定标准和联合奖惩机制。落实国家、自治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相关规定,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2018年,全市法院系统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网站、法院公告栏、电子LED显示屏等方式曝光黑名单,并向钦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推动有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实施信用监督惩戒。2018年,对2308个被执行人发布限制消费令,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31例,共限制982人次购买机票,限制1245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

聚焦关键领域,着力打造一流信用环境。政务诚信带头示范,将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管理和执行情况纳入钦州市信用监测管理,促进财政性资金依法依规使用。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诚信“红名单”制度,落实相关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和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在多领域评选出诚信典型企业。建立社会共建机制,重点围绕“金融知识普及月”“3·15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记录关爱日”“守合同重信用”“全国质量月”等诚信主题,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激发了全社会参与信用建设的积极性。(卢庆毅)

责任编辑:李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