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社保局减证便民 取消33项证明材料

玉林日报 2019-05-22

日前,记者从玉林市社保局获悉,为了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市社保局对证明材料进行精简,目前已取消服务事项中的33项证明(照)材料。

证明材料精简,是群众和企业的强烈期盼。证明(照)取消后,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时,不需要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申报领取企业基本养老金业务,不需要提供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等。取消的33项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代办委托书、死亡证明等。此次被取消的33项证明材料,一部分将不用再提交,一部分将通过系统内部核查办理,一部分将通过政府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的方式办理。今后,凡能通过有效证照证明,申请人书面承诺、内部核查或是部门间信息共享解决的,将一律不再向群众索取相关证明材料,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记者 黄冰 通讯员 丘湘晖)

责任编辑:李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