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电摩还无理取闹 钦州一女子被拘三日

广西新闻网 2019-11-21

“我骑的不是电动车吗,怎么还要拘留?”面对冰冷的手铐,潘某懵了。事情还要从2019年11月8日说起。

11月8日11时许,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钦州市钦北区子材东大街和扬帆大道路口开展例行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女子潘某驾驶的轻便两轮摩托车由于涉嫌超员被拦下。通过检查后民警告知潘某其驾驶的车辆为轻便两轮摩托车,需要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由于潘某不能提供驾驶证,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得知自己的车辆会被暂扣,潘某情绪激动起来,辩称自己的车是电动车并不是机动车。民警告知其由于新的国标颁布之后,其所驾驶的超标电动车已经进行了机动车牌照登记,应视为机动车,并且其车辆的牌照(机动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均可以证明。潘某听完反而指责道:“为什么你们交警不通知我,我怎么知道,你们这是故意想变相罚款。”民警解释,新国标已经颁布半年有余,并且交警部门也在相关媒体上多次告知,刚才在执法前也进行了告知。

由于不满交警执法,潘某竟拿出手机对着执勤民警面部进行拍摄,并配上煽动性的话语。她无理取闹的行为持续了半个小时,才在民警劝导下停止。

11月19日潘某去交警四大队处理,经过调查核实,她竟是无证驾驶。经报请钦北分局同意,民警对无证驾驶的潘某处以罚款三百元,并处拘留三日的处罚。其超员、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也将面临罚款150元和50元的处理。当日下午,交警四大队民警将潘某送拘留所执行拘留。(通讯员 覃成朝)

责任编辑:李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