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 2020-01-07

2019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指示要求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9年10月起,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紧密对接各级政府部门,在我区开展高铁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将排查发现的3791处安全隐患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并制订整改方案,截至2019年12月已完成整治3622处。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工务部副主任程献科:“地方政府给予我们大力支持,隐患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都专门由地方政府和铁路部门一起联合成立了督查督办小组,来共同推进这个整治工作。”

政府和铁路部门齐抓共管,通力配合,得益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条例》2019年10月起施行,明确划分了中央和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以及相关执法主体,弥补了我区在铁路安全管理方面的立法空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副处长甘杰升:“《条例》侧重于从源头进行管控,对(铁路)安全保护区及邻近区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规范,从而保障了铁路的通畅和安全。” 

2019年9月起,我区首部专门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个人和有关单位的文明行为准则提出了较为全面和较高标准的要求,明确了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等群体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同时,对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行为予以鼓励与支持。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三处副处长王冰:“我们从民意调查的12.9万份有效回复、2000多条意见建议的结果中,来确定10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过程中,首次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作出相关的法规规定。”

2019年,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共组织起草法规案5件,审议法规案12件,通过8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法规案1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21件、自治县单行条例3件。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黄耀革:“我们强调重点领域立法,抓好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还有民生、弘德、生态方面的立法,使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法治的支撑和保障。”(记者 许荣华 黄华强)

责任编辑:李惠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