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试点开展“跨区域(市)通办”涉税业务

广西新闻网 2021-10-13

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跨区域(市)通办”启动仪式在钦州市举行。钦州市市长王雄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局长吴云出席仪式并讲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在钦州试点跨区域(市)通办,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创新举措。该举措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高效、便利的服务体系,创新税收业务事项执法统一、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新模式。

跨区域(市)通办业务在自贸试验区钦州片区税务局及钦州市税务局钦南区、钦北区、灵山县、浦北县全职能办税服务厅及整体进驻政务中心的全职能税务窗口开展实施,业务除了实现纳税人最迫切、最期盼的发票领用通办外,还有信息报告、纳税申报、纳税证明等41项涉税业务通办。

王雄昌表示,近年来,钦州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非接触式”办税、“十税合并申报”等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实现了社会满意度、税收遵从度稳步提升,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希望广西税务局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钦州工作。钦州将用活用好自贸区先行先试政策,把“跨区域通办”作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聚焦跨区域办税缴费堵点、痛点、难点,持续在优化税收软环境上下功夫,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做出钦州贡献。

吴云表示,广西税务部门将以推动“跨区域(市)通办”为契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跨区域税务执法和纳税服务协同,实现执法和服务的标准统一、信息互通、结果互认,建立“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在高质量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争取更大作为。

仪式上,王雄昌、吴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副局长赵汉臣、钦州市税务局局长韦冬青、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局长尹剑扬共同按下启动设备,并见证“发票领用”事项通办业务开展。

当天,在办税服务厅跨区域(市)通办专窗,广西自贸区衍达现代供应链有限公司办税人员黄小平成功领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3份。她对跨区域(市)通办赞不绝口:“我们平时基本都在钦州市区居住和工作,但是公司是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税务局管辖的,之前我们要专门去自贸区的办税厅办理业务,来回要花费半天的时间,现在好了,每个月我可以在钦州市区的税务局直接办理业务,少了专门跑自贸区的麻烦。”(通讯员 黎冰轮)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