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0-06-28 10:18:15|网络编辑:王琳

【决胜全面小康 决战脱贫攻坚 扶贫政策解读】

近日,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国家卫生健康委疾病预防控制局等司局发布的《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中明确,广西精准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评价标准与《解答》共同配合使用。日前,自治区水利厅农村水利水电处处长韦恩斌就这一政策进行了解读。请听广西台记者陶启堂、吴清卿,通讯员熊小文的报道:

广西脱贫摘帽“有安全饮水”评价标准包括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4项指标全部达标才能评价为达标。自治区水利厅农水水电处处长韦恩斌:“一是水量: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35升;二是水质:水质感官性状良好,无色、无异味或异臭,水体清洁干净;三是用水方便程度: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四是供水保证率:要求不低于90%。”

为确保统一尺度,指导做好饮水安全评价和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解答》对容易引起误解、不好把握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水量满足要求方面,对于水龙头入户且24小时连续供水的,只要水龙头能正常出水,或用水户日常取水的水井、水窖或家中水缸等储水设施有水并能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量的,可视为达标。饮水安全方面,对于将饮用水和其他生活用水分开、分别供水的,如用户家中安装净水机、村里建立分质供水站(供水小站)等,只要出水的水质达标,就可以评价为达标。用水方便程度方面,明确了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院子),或者用水户到集中供水点等取水,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或取水距离符合标准规定,都可视为达标。饮水有保障方面,因节约用水的需要,农村供水可以定时或分时供水,只要用水户家中有储水蓄水设施,并满足标准要求,可以视为达标。供水保证率方面,需统计或测算能供给用水户符合标准要求的天数。饮水有保障方面,因极端天气造成水源水量不足、供水设施损坏,导致用水户季节性供水不足或者因雨季等造成水质偶尔不好的,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采取送水车送水或者用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只要符合标准要求,均可以视为达标。自治区水利厅农水水电处处长韦恩斌:“目前,广西的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已经将得到全面解决,下一步,我们还要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动态监测和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清除影响脱贫攻坚饮水安全目标的隐患,同时,加大力量开展脱贫攻坚饮水安全标准宣贯,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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