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新生儿在月子中心确诊肺炎,中心拒绝接受采访!谁该担责?【交广有话说】

热点|来源:广西交通台微信2021-04-13 08:45:00|网络编辑:孟宪静

消费者选择月子会所,本来就是为了产妇和新生儿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可是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黄女士原本健康的孩子在入住月子中心的过程中被确诊患上了肺炎呢?

近日,南宁市民黄女士向广西交通台《交广有话说》栏目组反映,去年9月份她带着刚出生的孩子入住了爱宝贝母婴会所(江景店),让她没想到的是,在出月子中心的前几天,孩子出现了咳嗽等症状,最后被确诊为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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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女士:“之前他们检查过孩子的身体状况,确定没问题我们才住进去的。但是从2020年10月22日开始,孩子出现了喉咙发炎的情况,在24日确诊了肺炎。在确诊肺炎后孩子立即住院,整个过程花费了近一万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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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黄女士提供的月子会所委托协议书可以看到,黄女士的护理时间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0年10月25日,共计28天。黄女士认为,孩子在协议指定的护理期被确诊为肺炎,极有可能是月子中心的环境存在健康隐患,或是月子中心护理不当所致,月子中心应该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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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黄女士找到爱宝贝母婴会所月子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并提出要查看监控录像的诉求,但沟通协商的过程并不顺利。

黄女士:“孩子出院后我与月子中心协商要求赔偿医药费,月子中心让我准备相关的资料,准备好后他们又推卸责任,并且让我去走司法途径,提供相关的鉴定后再给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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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黄女士遇到的问题,栏目记者与该母婴会所进行了联系,但爱宝贝母婴会所负责人表示:“我们这边不接受这样的采访。”

月子中心不配合接受采访,记者联系上了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表示:“月子中心或者母婴会所并不是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注册的,不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如果不是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的证件,其经营和许可、服务质量就不属于卫生部门的监管范围,我们没有执法权限。”

随后,记者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热线12315进行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像黄女士碰到的情况他们可以登记受理。

截至记者发稿,黄女士已经与12315进行了联系,并且递交了自己的消费资料,等待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月子中心或者母婴会所并不是以医疗机构的名义进行注册的,其经营和许可、服务质量也都不属于卫生部门的监管范围,所以它们不需要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作为盈利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对他们来说依然是不可或缺的,于是记者就找到负责工商营业管理的市场监管局12315继续进行咨询。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我们这边已经详细地了解了黄女士与月子中心纠纷的情况,接下来我们也会对此事进行登记受理。”

到这一步为止,黄女士与爱宝贝母婴会所月子中心的纠纷终于算是得到了处理,但其背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没有就此散去。

首先,像黄女士孩子这样在月子中心健康出现问题的情况,在全国范围之内是否属于个例?记者在查询之后了解到,孩子在月子中心出现状况的案例并不少见,甚至在月子中心行业越发壮大的今天愈演愈烈。这又反映出来了一个问题:我国现行的月子中心,是否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行业标准与行业准则?

广西交通台特约评论员、中共广西区委党校教授谢金甫:“月子中心将婴儿室监控实时传递给母亲,是一个在日后避免该问题出现的可行手段。要做到这一点,首先母婴会所或月子中心要在合同服务中列出相应选项,供消费者选择。其次行政部门应使之作为母婴会所、月子中心这一行业的门槛与硬性条件,使服务透明化。”

行政法规应将母婴会所、月子中心这一行业归类为特殊服务行业,在营业前需要获取如卫生许可证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以提供更专业完善的服务。同时,设立相应的管理法规,为市场监管局或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提供相应的依据来进行管理。

通过百度搜索记者也注意到,“良莠不齐”是月子中心行业自兴起以来就长期存在的现象,设施简陋、卫生条件恶劣、看护人员素质低下等问题更是层出不穷。

是什么导致了上述的问题?透过我们《交广有话说》栏目协助黄女士解决问题的整个过程来看,其实不难发现:月子中心行业长期处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管部门不明确的状态之下,而在这没有相应限制与管束的环境中,服务与质量堪忧的月子中心也只会越来越多。

那么,在月子中心日渐成为刚需的情况下,如果有市民朋友碰到与黄女士类似的情况,该如何进行自我维权呢?

广西交通台法律指导、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戢庆虎律师:“月子中心与消费者产生纠纷,实质上是一个服务合同纠纷,本质上是一个消费者接受月子中心服务,因为服务质量不符合消费者预期、存在偏差导致双方出现的争议。”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消费者可以围绕以下三点去展开维权:

①根据消费者签订的护理服务合同,判定月子中心是否尽到护理职责。如果在孩子住进月子中心前进行了体检,而肺炎诊断出有护理不周、卫生管理不规范等原因的情况下,月子中心难辞其咎。

②消费者要提供线索,证明孩子是在月子中心接受护理期间因为护理不周感染肺炎。这样在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能根据“盖然性标准”,列出能够形成证据的闭环,推导出过错在于服务提供者,尽到原告的举证责任。如被告即服务提供者想要免责,则应进一步提供证据表明自身服务符合合同。

③孩子在感染肺炎后医生的诊断意见,是一个关键的直接证据。

孩子健康成长诚可贵,月子中心选择要谨慎!对于黄女士反映的问题,广西交通台《交广有话说》也将持续关注。

(记者:波哥、黄营(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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