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发布】
广西出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月27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近日出台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对“十四五”时期广西“三农”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重点聚焦“两个确保、两个要害、两个开好局起好步、一个全面加强”,推动我区2021年农业农村工作落细落地,扎实推进。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韦波:“‘两个确保’就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保持稳定和提高单产、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个要害’就是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两个开好局起好步’就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都要开好局起好步。‘一个全面加强’就是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件明确,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目前,广西的各项具体政策也正在不断优化完善。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刘康:“我们将根据中央的最新精神,逐步完善自治区政策体系。按照中央要求,在新的政策制定出台前,原有的政策一律不能退、不能减。各地要坚决避免急刹车、急转弯的操之过急的做法,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去年,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7部门印发了《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自治区一号文件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也作出了部署。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严伯贵表示,广西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方面也采取了相对应的措施,“我委牵头编制了《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计划实施项目约11000个,总投资约7400亿元,自治区财政计划每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70亿元以上。”
(记者 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