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民生立法出实招 聚焦破解“停车难”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云—南宁日报2021-06-26 11:29:20|网络编辑:刘婷

民生立法出实招 聚焦破解“停车难”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私占泊位等问题将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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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将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图为万达茂停车场。记者叶子榕 摄

7月1日起,聚焦南宁市城市管理领域重点问题的又一部地方性法规——《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老百姓关注的小区车位“只售不租”、道路泊位私占乱设等问题将得到有效缓解,同时也将出台一系列利民惠民的停车措施。

近年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扎实推进停车场管理立法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认真论证修改,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确保务实管用,《条例》立足南宁实际,设置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制度措施,为推进首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难题:停车资源供需不平衡

对策:加大停车场土地供应

聚焦停车资源供需不平衡这一矛盾,《条例》注重合理扩大增量,突出加强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着力保障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实行以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为主、独立建设停车场为辅、道路停车位为补充的编制原则,结合考虑区位特征、用地性质和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科学合理编制专项规划。加大停车场的供给,离不开土地利用的支持,《条例》明确了如何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资源,通过招拍挂出让、协议出让、划拨等方式,保障停车场建设用地的供应。

针对大型建筑物、公共场所改扩建,老旧居住区规划改造的,应当按照现行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申请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建筑物的停车场应当符合改变后建筑物的停车位配建指标。

考虑到土地寸土寸金,资源短缺,《条例》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同时规定在不能满足社会公共停车需求的区域,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利用待建土地、存量建设用地、边角空地等场所设置临时公共停车场。

此外,还规定了居住小区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的施划等多管齐下的管理措施,一方面优先保障道路畅通、小区交通安全,另一方面尽可能兼顾市民临时停车的刚性需求,共同推动解决停车位供给问题。

难题:小区停车难、停车乱

对策:小区停车位应优先满足业主需求、不得“只售不租”

针对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条例》分别从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对解决居住小区停车难题进行了具体规范。

针对新建小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管理,《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配建的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规划改造老旧居住区,在不违反规划且征得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利用小区及周边存量土地建设停车场。

若小区配建的停车泊位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条例》规定,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统筹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扩建停车场或者施划停车位,进一步补充小区停车位。

《条例》对停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作出了规定,居住小区内按照规划要求配建的停车场和停车位应当首先满足本居住小区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业主要求承租停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

难题: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不规范

对策:私占泊位将受到行政处罚

道路停车位是公共停车场的有力补充,既要缓解停车矛盾,又要确保停车规范、道路通畅,是道路停车位的管理重点。

道路停车位规划和设置不能“随心所欲”,《条例》规定,有关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合理设置道路内停车位,并对已设置的道路停车位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不符合设置技术规范和标准等情形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调整或者撤除,单位和个人认为道路停车位应当调整或者撤除的,也可以提出意见。

针对市民反映的停车泊位时常有被商家用车位锁、专用牌霸占的现象,《条例》规定,除管理部门外,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设置道路停车位、停车指示标志以及引导他人占用道路非停车位区域进行停车,不得设置车位锁、专用牌等妨碍道路停车位正常使用的障碍物,并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条例》还对道路停车收费作出规定,明确道路停车收费实行电子计时计费,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差别收费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收费的有关内容还应在停车现场公示。

难题:停车管理如何更便利

对策:加大停车惠民措施力度

随着经济发展,百姓富足,停车管理也与市民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为此,《条例》规定了不少惠民措施。

如为鼓励和引导公众更多地采用公交出行的方式,《条例》规定在城市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比如南宁东站、埌东客运站)、游客集散地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期间,道路停车位实行免费停放等。

南宁市还盘活既有停车资源,《条例》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专用停车场,实行错时共享停车。

目前全市共完成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教育局、市科协、市财政局等8个停车场共计233个车位的共享开放工作。下一阶段将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推动更多有条件的政府单位停车位面向社会错时共享。(记者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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