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25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去年以来广西毒品犯罪案件的审理情况。
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我区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源头毒品犯罪案件占案件总数的76.75%。境内外毒品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采用体内藏毒,雇佣运毒,人车分离,人货分离,技术监控的手段更加普遍。利用怀孕妇女等特殊人群参与毒品犯罪的问题依然突出,通过网络物流实施毒品犯罪明显增加,犯罪的手段更加智能化,家族化,集团化,并且具有境外的因素。
此外,涉案的毒品种类呈现多样化。氯胺酮、美沙酮、毒奶茶等新类型的毒品不断出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廖庆峰:“近三年来,全区法院审理的毒品案件的数量总体是呈下降趋势的,但是我们的形势十分严峻,一个是走私制造毒品这种源头性毒品犯罪是呈上升趋势的,第二个新类型的毒品犯罪是多样化,第三个犯罪的手法更加隐秘。”
对此,全区法院认真分析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持续保持严打重判,深挖和打击涉毒黑恶势力及其幕后“保护伞”,加大打击零包贩卖毒品力度,坚决铲除毒品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严格依法适用缓刑、减刑,始终保持惩治毒品犯罪分子严打力度。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全区法院创新工作思路,破解了工作难题。廖庆峰:“我们目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制度改革来依法裁判,强调三个规程,综合来讲严惩此类的毒品犯罪,我们广西有上林的经验,上林去年对这类案件的判决重刑律率已经达到了75%以上了。”
(记者 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