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从2021年7月1日起,将广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21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1元。6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相应提高到每人每月136元。全区将有约640万领取待遇的城乡居民直接受益。
本次自治区提高的基础养老金,不得冲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据统计,全区有39个县(市、区)在自治区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提高了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达每人每月176元。
(记者 范凡/通讯员 杨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