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电单车停放或参考机动车泊位管理模式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日报2021-07-14 09:59:41|网络编辑:王琳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电动自行车管理

加强电动自行车监管 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7月1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专题询问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直击电动自行车管理“痛点”“堵点”,现场提出一个个“尖锐”问题。市政府及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应询者,直面问题、不避不虚,诚恳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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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宁市区部分路段,一些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占用汽车泊位乱停放。记者 赖有光 摄

慢行交通网络不够完善

提出有针对性方案和加强物理隔离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目前,南宁市城市部分路段没有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隔离设施,缺乏合理渠化,下一步如何完善慢行交通网络?

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四个方面完善慢行交通网络:从道路规划建设源头上,组织编制《南宁市路网优化提升》等相关规划,提高道路系统的连通性、可达性和可靠性;从出行环境上,提出廊道、休闲道和接驳通道三级非机动车网络布局方案、各级步行网络布局方案、绿道系统规划方案,以及对道路横断面、交叉路规划设计提出相应的要求,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在保障非机动车路权方面,加强路段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物理隔离设计,尽量采取绿化带或隔离栏的方式进行硬隔离,保障非机动车路权,同时,完善交叉口精细化设计,提升交叉口通行效率;在非机动车停车需求方面,将增加住宅、商业、公共建筑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供给等。

部分路段“机非混行”

完善电动自行车专用交通标志标线等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机非混行”现象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如何破解这个治理难题?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公安部门将推出一系列治理步骤:推动和配合上级立法机关进行更深层次的立法建设,补齐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短板;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机制,推动单位、社区的社会共治,逐步推动实现电动自行车在日常生活流通环节的社会综合管理,完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和车辆停放规范,完善停放安全规定;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将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区分开来,明确和规范通行、停放、临时停车行为,研究完善电动自行车专用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解决电动自行车通行难题;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停放秩序,加快相关系统建设,推动电动自行车大数据建设,提升电动自行车守法率等。

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屡禁不止

开展巡查坚决曝光违规商家

在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现,目前南宁市在禁止售后服务及维修过程中对电动自行车进行违法改装的工作做得还不够,下一步如何加强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六个方面加强监管:加大引导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及其配件销售经营户和维修经营户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进一步提高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典型案例曝光率;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巡查等方式,以检查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电池是否和原厂一致为重点,集中力量及时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和非法改(拼)装电动自行车行为;重点加强市、县(区)和基层市场监管所三级联动;开展行业诚信建设,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户全部签订诚信承诺书等。

车辆停放、收费有乱象

参考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实行统一经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目前,南宁市路外公共停车设施较少,停放秩序时有混乱。如何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问题及规范停车收费标准等?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全面排查梳理和取缔设置不规范、严重影响人行道通行尤其是盲道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泊位;鼓励、引导各大商圈设置专门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有序引导地面停车为主转向地下停车为主。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电动自行车收费乱象问题,将参考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模式,将全市路内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交由南宁交投集团统一经营,从根本上消除收费乱象。

共享电动自行车乱象如何规范

念好制度“紧箍咒”创新监管模式

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存在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缺乏,以及违法行驶、停放现象”,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市民文明骑行等措施来解决。市政府今年4月1日颁布施行《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企业主责、属地为主、多方共治的管理原则;实施总量控制,投放数量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共出行需求等相匹配的发展思路。今年,多部门印发实施了《南宁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将《暂行办法》在操作层面予以细化明确。此外,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与运营企业签订了投放管理服务协议书,细化明确企业管理责任和规范要求;建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开发车辆信息识别小程序,实现对投放数量的有效管控;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划的停放区域设置电子围栏等。

废铅蓄电池处置监管缺位

建立部门联防联控加大日常专项执法力度

“电动自行车废铅蓄电池的收集、贮存、拆解、利用、处置还存在监管缺位现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生态环境问题,并发问市生态环境局,将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2019年排查基础上进行更全面的排查,核实废铅蓄电池社会源的产生数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在流程监管方面,建立部门联防联控制度和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执法联合行动相结合方式开展监管。在加强对废铅蓄电池收集单位监管方面,每年定期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考核;结合日常“双随机”对废铅蓄电池收集企业进行监管,对贮存场所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废铅蓄电池产生、贮存、转移等台账内容记录不完善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记者 杨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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