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长”是个什么官?广西将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新闻眼|来源:930老友记2021-08-25 08:50:30|网络编辑:杨琪玉

为构建完善的农村公路“路长制”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公路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

到2022年底,建立全面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到2021年底,县、乡、村道“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覆盖率达到50%,其中“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示范县覆盖率达到100%。

到2022年底,建立全面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总路长的职责:

统筹全县(市、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

《意见》指出,在组织体系方面,各市要成立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各县(市、区)要设立农村公路总路长,并分级设置县级路长、乡级路长、村级路长。

其中,总路长作为辖区内农村公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全县(市、区)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明确各级路长职责,协调解决县际连接通道、项目建设用林用地、资金保障等重大问题。

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

保障措施方面,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组织和统筹,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二是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要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工作效能;三是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设置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刘庆/通讯员:白金发、盘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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