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海市征兵政策:提高福利待遇 解决后顾之忧

泛北新闻|来源:北海日报 2022-01-17 11:19:17|网络编辑:李惠惠

记者从北海市征兵办了解到,近年来,北海市在落实全国、全区征兵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增发大学毕业生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并提高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事业单位定向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等措施,进一步激励了高素质兵员报名参军的积极性。

优先优待,提高大学生士兵各项福利待遇。为大学生参军入伍体检开通绿色通道,同时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政策,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增发艰苦地区家庭优待金。对赴西藏、新疆等高原艰苦地区服役的(高原条件兵),按照当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优待金;增发入伍大学毕业生家庭优待金。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县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50%增发优待金;专科毕业生,按照入伍地县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30%增发优待金;一次性奖励金。对北海市内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鼓励金,专科在校生发放3000元/人,本科在校生发放5000元/人,专科毕业生10000元/人,本科毕业生20000元/人。报销差旅费,积极解决大学生返校参加复检复审的有关困难问题,对返乡、返校在北海市各县(区)应征的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按照义务兵出差标准给予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不低于300元的体检期间生活补助。

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毕业以上学历的要优先选取;入伍1年半以上,本科生不超过26岁、研究生不超过29岁,符合一定条件的,优先列为提干对象。专科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后,录取的可到军队院校学习。而符合有关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可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

多举措解决学生后顾之忧。服役期间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与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放宽普通高等职业学院(专科)大学生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据了解,“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已由以往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且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同时,北海市征兵办在组织征兵宣传发动时注意到,多数应征报名青年对退役后的出路问题考虑较多,尤其是大学毕业生,他们在就业和参军之间犹豫不决,担心当兵几年后再次就业的问题。因此,北海市在全国性优待军人就业创业政策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在北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定向公开招聘服役满5年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每年拿出的招聘岗位数不少于当年符合定向公开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的30%,但除符合专业技术条件的岗位外,拿出的管理岗位数不高于当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总数的30%。

同时,政府还对困难情况的退役军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兜底帮扶。接收退役军人的单位裁减人员的,优先留用退役军人。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当地人民政府优先推荐退役军人再就业,优先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及时纳入失业人员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并按规定予以补贴。鼓励扶持退役军人创业,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可设立退役军人专区,并按规定落实经营场地、水电减免、投融资、人力资源、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记者 李建斌 通讯员 颜金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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