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雨维权后续:一周之约已到,车位到底卖不卖?!

新闻眼|来源:BBRTV综合整理2014-11-13 10:02:16|网络编辑:刘艾

导 读

前段时间,新闻910关注了南宁市瀚林美筑商品房住宅小区业主集体维权的事件。小区业主质疑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隐藏车位不卖,还有卖车位存在暗箱操作等问题,在业主进行了维权之后,开发商作出承诺,将于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是10号给出方案,那么方案有没有让业主满意? 

音频:业主当面质问开发商 争执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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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方案 业主不满意

近日,一张标题为“关于瀚林美筑地下停车场收费疑问回复”的方案贴在了小区,不过,这份让业主们期待已久的方案,并没有让他们感到开心。

方案中列了五个大点,比如提到确定机动车车位租赁费标准不超过每月350元,并且收费取得了物价部门的审批,另外还提到“在去年1月1号到今年的10月18号预约了车位,没有买到车位的业主可以凭预约单原件以及身份证,继续享受优惠价格和优先选择车位的权利”等。

不过,这份方案当中对于业主想要知道的车商是否隐藏车位不卖,人防车位如何处理等问题并没有详细和明确的答复。

记者调查

▶物业有话说

肖经理:“我们方案也是按照相关的规定没有乱收费,不能超过350元,政府有新的文件我们就及时更改,我们就是按照政府的文件对照施行的,人防这一块就是看买还是租,我们是可以转让使用权,这个基本上就是这样了,我们没什么违规的。”

记者:“我们方案是经过董事会那边决定出来的吗?”

肖经理:“对对对。经过同意的,确实没有违规,合法经营的。他们可能对100块多那个有疑问,那个指的是公共区域的,外围的那一圈。”

记者:“如果业主那边有意见的话不会再改了是吗?”

肖经理:“不会再改了,已经经过商量了。”

▶物业的解释 业主不认同

对于物业经理肖先生的说法,业主魏先生并不认同。

魏先生:“人防车位是公共部分,物价局的标准是有产权的是350,没有产权的是140,但是现在不管怎么样都是350,就不合理啦。”

▶相关部门发声

南宁市住房局商住科副科长覃冬乔表示,这份方案确实没有达到当初协商时所要求的那样,不过由于涉及到多方问题,作为政府来说还是以协调为主。

覃东乔:“严格来说,开发商做法也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东西,双方矛盾太深了,我们从角度来只能尽量做好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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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的烦恼:有车位买不到

▶抽到号也拿不到车位

徐先生从2011年就入住了瀚林美筑小区,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一个车位问题就让他烦恼不已。徐先生说,当初买车位的时候,开发商拿出了700多个车位,其中有500个左右是有产权的车位,徐先生交了预约金,而且幸运的抽到了500号以内,不过开发商告诉他的却是只有人防车位了。

徐先生:“我当时是抽到300多号,得了人防有什么用,我肯定不要的,我想都不用想,实在不行我就按照法律规定租,140我就租。”

▶租车位 累计收费 太贵

瀚林美筑小区小区有三层车位,除了负三层在装修之外,负一层和部分负二层车位都可以停车,完全可以满足业主停车的需求,为何眼看着大把的车位却演变成了如今的车位紧张?

李先生:“他是累计收费,你早上进来进来超过12个小时以后,他就累计收费,就白天加晚上两个时段的话就13块一次进来,按次的,你这样算下来就比较贵了,有规定说你超过24个小时之内就按照夜间收费就8块一次,现在的矛盾点就是不卖车位,停车又收费太贵,你不卖又不租。”

▶买不到揪心 买到了烦心

虽然没买到车位的业主很揪心,可是已经幸运买到车位的业主也并不方便。

徐先生:“这么充足的车位你搞的那么乱,五栋的跑到1栋去停,二栋跑到十栋去停,你买到车位从东边走到西边,从南边走到北边你也恼火,特别那几栋只有负一的更加,他只有负一车位的,他说他那圈车位都不卖,更加紧张。”

记者发问 律师有话说

▶明确产权归属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星认为,首先要明确到底地下车库的产权归谁所有。

刘律师:“要看车位的权属归谁,如果权属归开发商,这个属于他私有的财产,这个使用权,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处置,他卖也好,不卖也好,转让也好,租也要,有权利去支配。”

▶法律界观点

据了解,在合同中的确有写到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于开发商。不过南宁市人防办解释到,目前南宁市还没有发放过《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这意味着人防车位仍处于谁都没有产权证、使用证的状态。

在产权不明确的情况下,开发商以“使用权转让70年”变相销售人防车位,有没有法律依据,法律界也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种是从现有的法律规定看,“使用权转让70年”的做法,虽然在租赁期限的规定上可能有一定的冲突。而从根本的实质性权利上,并不存在违法之处。

而另一种是使用人防工程需到人防办申请《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使用期限有一定时间限制,并非由开发商随意制定,所以,开发商许诺给别人70年的使用权或明显与相关法规不符。

▶市民期待 细化条款

条款的不明让各方说法众说纷纭,对此,有业主提出,希望在法律上对一些条款更加的细化,同时希望政府对其进行监管。

业主徐先生:“比如说交房两年了或者说你物业是你自己的,你没有成立业委会你不能够开他的物业嘛,你入住达到50%了就必须要求他业委会的成立,要政府强迫他的资料交过来。”

  “瀚林美筑业主冒雨维权”事件导入

  11月2日,瀚林美筑小区的业主们将翰林山水源售楼部围得水泄不通,还有不少的老人和小孩,他们拉的横幅上写着“小学无踪影车位销售不公”等字样,投诉瀚林地产开发商没有兑现给业主的承诺。

  当天的协调会开了整整4个多小时,新闻910记者在现场了解到,瀚林美筑小区业主反映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孩子上学难这一个,在协调会上,业主们还集中反映了所谓“小区停车位分配不公”的问题。

  业主张先生:“车位的问题,最重要的是把车位隐藏了,实际上小区有1152个车位,拿出来的实际车位才有600多个。销售部分还有人防车位,属于欺骗。还有一个重要的是,他们不经过业主和政府的同意,擅自篡改原规划图,把负三和负二隐藏起来,造成供求紧张。还有一个是销售的操作很多一部人抽签抽进去的,有业主透露存在暗箱操作,私底下收了业主的预约金,提前拿到车位,属于不公平。”【详细】

  广西区内部分小区“只售不租”事件

  11月9日 荣和山水绿城

  11月9日上午在南宁市荣和山水绿城明秀路出入口,大约有二三百市民分布在小区的出口处和人行天桥上,手中拿着“荣和逼业主买车位,不买车位回不了家”“停车收费20元,荣和躺着也赚钱”等横幅。现场业主情绪激动,闻讯赶到的几十名公安和交警在现场维持秩序。【详细】

  9月1日 盛天果岭

  9月1日晚,位于南宁市长堽路的盛天果岭小区负二层停车场门口挤满了小区业主的车辆,众多业主用这种“极端”的方式表达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不满。【详细】

  南宁:碧园南国故事小区

  930记者在碧园南国故事小区,看到由于小区奉行“只售不租”的规矩,宁愿车库空着也绝对不租,导致小区居民只能四处“打游击”,无奈很多业主才把车停在了小区道路上。而在地下停车场入口,记者看到了一张温馨提示:未购买地下车库,禁入内停放车辆。根据记者向业主了解,小区是地下停车场的,但是地下停车场按规定是这样,开发商应该拿出一半来卖另一半来出租,因为它属于人防工程,不能全部卖,但是它现在应该出租的那部分也不出租,业主只好将车停在小区过道,结果把消防通道都给堵了。【详细】

  柳州:小区停车位能否只售不租?多个小区业主质疑房开

  似乎商量好的一样,近段时间来,市民连续向记者反映柳州龙城华府、文博帅府、心怡·山水苑、紫荆花园等小区纷纷推出了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的政策,不买车位的车子有可能被拒之门外。一石激起千层浪,面对动辄几万到几十万一个车位,业主们再也无法“淡定”,纷纷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试图阻止房开这一做法,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业主反映的情况到底属不属实?小区停车位到底能不能“只售不租”?房开有无权利“想怎么卖就怎么卖”?记者进行了调查。【详细】

  相关规定:

  南宁:小区停车费每月最高350元 1小时内停车免费

  《通知》: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停车收费,按月收取机动车车位租赁费的,其收费标准最高不得超过350元/车·月。按次收取机动车车位租赁费的,可在不超过南价格(2009)200号和南价格(2010)4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浮50%的幅度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记者调查:今年1月,南宁市多个小区停车收费大幅涨价,业主无可奈何。有市民表示,停车位租赁费限价350元/车·月后,部分小区业主将获益,但会否促使低于此标准的小区出现提价浪潮?此外,有市民表示,根据自治区已出台的有关文件,7月1日起已开始实行政府指导价。7月至今,高出350元/月收费标准的停车费是否会退回?

  《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公务的治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特种车辆等收取车辆停车服务费,其他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地临时停放1小时内(含1小时),不得收取车辆停车服务费。

  记者调查:记者了解到,南宁许多小区对短时间停车不收停车费,有的小区以2小时或3小时作界定,超过则收取费用。但是,也有个别小区被曝光停车30分钟后开始收费的。有市民表示,停车半小时甚至十几分钟就被收费的情况,让人无法理解。不过,有物业行业人士认为,外来停车会占用小区业主的资源,按道理应该付费。最近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大幅提高,规定住宅小区1个小时内停车免费,可能导致外来停车情况增多。现在不少小区可免费停车1~3个小时,但这是车位资源不太紧张的情况下实行的,一旦停车位变得紧张,小区物业会拒绝外来车辆进入。【详细】

  广西: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条款摘录: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最高不超过20%)。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当经业主大会或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才可收取车辆停放服务费。

  现状:7月15日,记者走访南宁市多个小区了解到,开发商无产权的停车位,据南宁市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开发商具有完全产权或受产权单位委托经营的室内停车场,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基本都由经营者定价。因此,今年1月,南宁市多个小区停车收费涨价,有的涨幅超原价一倍,业主也无可奈何。此外,还出现开发商借提高车位租金来兜售车位的情况。

  “开发商出租自己的车位,就像房东出租房子一样,房东将房子租金调至高于周边1000元/月,不受物价部门干涉,租得起的就租。”15日,北湖北路某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

  回应:自治区物价局商品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说,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属小区配套设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住宅区的露天或地下配套停车场等停放服务,具有自然垄断经营性质。据自治区政府定价目录有关规定,具垄断性质的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者不应以产权属开发商,或以车位租赁费为名而随意提价。《办法》添加此条款,目的就是规范这一收费行为。《办法》不再纠结产权在谁,属住宅小区内停车收费的,都纳入政府指导价范围,但不同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提供服务标准、停车场设施设备有不同,各地区可制定本区域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详细】

  BBRTV独家视频:

  小区停车为什么那么难?

  对于有车族来说,晚上下班最头疼的可能不是路上有多堵,而是回到小区能不能抢到车位。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小区停车那么困难呢?又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停车难这个问题呢?【详细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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